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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次回到美國,忍不住認為,在美國最適合最適合做兩件事情:

 1. 吃美式食物
 2. 逛名品店

當然,觀光,或是旅遊,或是唸書,或是其他種種行為也是很適合在美國進行
我這邊說的,是去了美國不可不做的,也是出了美國不一定更洽當的事兒


美式食物很廣泛,從brunch,diner,wings到steak,burgers到ice cream....
之前回到台灣,也去過了上過雜誌的diner,也吃了N.Y. bagel,也拜訪了多家美式餐廳
我真的想說...我真的不覺得他們很好吃 也不懂他們為什麼那麼紅
也不懂那些餐廳憑什麼說他們賣的是"buffalo wings"
這些東西,該是什麼味道or該出現在怎麼樣的餐廳裡, 我想,應該都有他們的文化在
就像: 最好吃的切仔麵 通常是在在折桌和鐵凳的路邊攤出現
   最好吃的鹹酥雞 不會是在富麗堂皇的 窗明几淨的餐廳出現的
要我說:
bacon就是該油游脆脆的; sausage就是該配糖漿吃;
pancake本來就該很大片 很鬆軟
wings本來就是那個size 然後要一次點很多來吃
Coke就是該很大罐很便宜
Hot dog在路邊餐車買 就是很大份 很夠味

 狂力推薦: wings over!! 美國許多大城市都有的小連鎖雞翅專賣店
      IHOP 偶而會有鬆餅吃到飽的鬆餅專賣店


而我所謂的"名品" 並不是LV 或是 GUCCI or.....
而是所有"有點名聲的"品牌
包括Nike, puma...CK, nutica,...gap, banana repablic...

(有點累 先睡去...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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